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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优化期货公司监管体系,提升行业合规风控水平。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扣分标准,优化了加分机制,并简化了评价流程。

  中新社北京6月13日电 (记者陈康亮)中国证监会13日发布消息称,对《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了《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优化期货公司监管体系,提升行业合规风控水平。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近年来,市场与行业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原有的分类监管制度在评价期货公司合规风控、经营质量及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存在不足。为适应新形势,证监会决定对《规定》进行全面修订。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将采用计分制,基准分为100分。根据新规定,期货公司将在基准分基础上,依据具体表现进行扣分或加分,从而确定其综合评价得分。

  征求意见稿共四十四条,重点针对期货市场与行业的最新发展,明确了扣分标准,优化了加分机制,并简化了评价流程。扣分标准方面,规定与期货公司日常风控相关的特定情形无需监管措施即可扣分,如风险监管指标不达标、保证金预警等,扣分分值根据违规程度从0.5分至10分不等。

  加分标准方面,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将“机构客户日均持仓”调整为“产业客户日均持仓”,并新增“中长期资金客户日均持仓”指标,以更好地评价期货公司服务产业客户和中长期资金客户的情况,进一步支持产业客户和中长期资金客户参与期货市场。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