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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郑商所发布新公告,调整烧碱、对二甲苯、瓶片等品种的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方式,并将PTA等14个品种的套期保值持仓和投机持仓合计限额上调。旨在优化套期保值管理,提升市场效率。

本报讯 6月4日,郑商所发布新公告,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烧碱、对二甲苯、瓶片等品种的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方式进行了调整,并将PTA等14个品种的套期保值持仓和投机持仓合计限额进行了上调。具体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自2025年6月9日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可灵活选择按品种或合约方式申请烧碱、对二甲苯、瓶片等品种的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至2025年6月30日结算时,上述申请者需转换至按品种方式申请的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并停止使用原合约方式。自2025年7月1日起,申请者仅能按品种方式申请烧碱、对二甲苯、瓶片等品种的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

此外,自2025年7月1日起,按品种方式获批PTA、白糖甲醇短纤菜油菜粕棉花铁、锰硅玻璃纯碱、烧碱、对二甲苯、瓶片等品种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其套期保值持仓与投机持仓总和不得超过投机持仓限仓标准的2.5倍,其中投机持仓需在规定标准内,套期保值持仓则不得超过获批额度。

此次调整旨在优化套期保值管理,提升市场效率。(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