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差别电价实施:锌冶炼企业受轻微影响
AI导读:
本文介绍了陕西省对限制类和淘汰类产能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其中涉及锌冶炼企业。该政策对企业生产影响较少,但要求相关企业在2026年5月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落后产能。
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执行差别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限制类产能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1元,淘汰类产能电价每千万时加价0.3元(其中水泥淘汰类产能每千瓦时加价0.4元、钢铁淘汰类产能每千瓦时加价0.5元),要求相关企业2026年5月底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落后产能,6月中旬确认结果,7月1日起对未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收取加价电费。其中锌冶炼企业涉及3家,限制类产能的1家,根据SMM了解本次差别电价实施因企业用电是自备余热电厂,整体对企业生产影响较少。
(文章来源:上海有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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