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期货指标调整,优化服务船燃产业
AI导读:
上期所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调整燃料油及低硫燃料油期货标准,修改苯乙烯、苯酚限度,取消4-枯基苯酚指标,满足产业客户套期保值和期货交割需求。
本次调整后,上期所《燃料油(期货)补充检验项目暂行规定(修订版)》中,“苯乙烯(mg/kg)、苯酚(mg/kg)”限度由“不大于50”修改为“不大于300”,取消4—枯基苯酚的指标要求;《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标准合约》合约附件中,“苯乙烯(mg/kg)、苯酚(mg/kg)”限度同样由“不大于50”修改为“不大于300”。本次针对化工品指标规定的调整,既保留了中国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优势,又进一步满足了更多境内外产业客户参与套期保值和期货交割的需求,旨在更有效拓展燃料油期货和低硫燃料油期货服务船燃产业的深度和广度。
(文章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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