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信息系统测试标准征求意见,规范程序化交易
AI导读:
中期协就期货交易信息系统和程序化交易信息系统测试标准征求意见,同时规范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签约履约行为,旨在维护市场公平,提升系统安全性与稳定性。
昨日晚间,中期协就期货交易信息系统和程序化交易信息系统测试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旨在维护期货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指导期货公司规范开展相关测试工作。
同时,中期协还就《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文本(必备条款)(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报告管理、风险控制等要求,规范双方签约履约行为。
中期协公告称,组织编制了《期货公司交易信息系统测试指引(征求意见稿)》和《期货程序化交易系统功能测试指引(征求意见稿)》,拟以团体标准形式发布。
证监会发布的《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要求,期货公司交易信息系统应具备多项功能,并在从事程序化交易前建立仿真环境开展测试。
《期货公司交易信息系统测试指引(征求意见稿)》针对合规要求、性能容量提出测试要求,明确了测试指标与通过标准。
具体测试指标包括合规性功能测试和性能容量测试,旨在测试交易信息系统功能是否满足各项合规要求及检查是否能够满足期货公司展业需求。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该标准将对期货公司交易信息系统测试起到指导作用,提升系统的安全性与稳定性,降低系统性风险。
《期货程序化交易系统功能测试指引(征求意见稿)》针对期货程序化交易系统,制定了具体的测试要求与通过标准。
从具体功能测试指标来看,包括接口适应性、异常监测、阈值管理、错误防范、应急处置及日志记录等。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该标准用于指导期货程序化交易系统测试,引导期货经营机构加强风险管理,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
为规范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签约履约行为,中期协同时就《必备条款》公开征求意见。
《必备条款》通过约定客户的报告义务、期货公司的确认义务等内容,是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的具体落实。
《必备条款》共6章27条,具体明确了客户的报告义务、期货公司的确认及保密义务等。
中期协明确表示,《必备条款》的适用情形为期货公司接受客户程序化交易委托前,必须涵盖《必备条款》所有内容。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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