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规范管理,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规范化管理,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果与质量,中国人民银行携手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及市场监管总局,共同起草了《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现正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宝贵意见。

该《通知》对商业银行提出了具体要求:首先,需完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核心企业的风险敞口,有效防止多头授信、过度授信,以及利用供应链金融业务加剧上下游账款拖欠的问题;其次,银行应严格履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授信管理及贷款资金监测等主体责任,严禁将关键管理环节外包;再者,银行需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管理,定期评估合作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的状况,对存在违法违规归集资金、提供虚假客户资料或数据信息等情况的机构,应采取限制或拒绝合作的措施;最后,银行应强化供应链金融信息数据管理,确保身份验证、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所需信息的完整性,并加强借款人信息的保护工作。

《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背景及说明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发展迅猛,众多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及第三方公司纷纷搭建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为供应链金融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其中,部分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开立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有效提升了中小企业收款保障及融资可得性,促进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然而,这一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如监管盲区、核心企业信用过度扩张风险、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缺乏统一设立标准和管理规范等。

为贯彻落实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等要求,同时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该文件旨在明确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方向,规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完善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规范管理框架。

《通知》共包含21条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是明确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内涵和方向,强调服务实体经济、社会民生和国家战略的重要性;二是规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三是构建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规范管理的基本框架,包括强化贸易背景真实性管理、加强中小企业账款及时支付、有效防范核心企业信用风险、强化清结算业务资金安全、建立多层次风险监测及管理体系以及保障市场机构平稳过渡等。

其中,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规范管理方面,《通知》特别强调了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中小企业账款的及时支付、核心企业信用风险的防范、清结算业务资金的安全以及风险监测及管理体系的建立等多方面内容,旨在全面保障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