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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强调对高频交易的监管,要求程序化交易者报告账户信息和交易策略,期货交易所进行核查,并明确了处罚措施,旨在确保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

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即将迎来更为严格的全过程监管。1月17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规定》共包含七章37条内容,与2024年5月发布的《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相比,此次《规定》更加强调了对高频交易的监管,旨在应对期货市场日益增长的复杂性和与其他金融市场的关联性。

随着市场发展和技术进步,期货市场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涌现,监管对期货交易行为的规范趋严。此次《规定》不仅要求加强对各类交易行为的穿透式监管,还强调了对高频交易的全过程监管,以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程序化交易,即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下达交易指令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将成为此次监管的重点。《规定》明确要求程序化交易者报告账户基本信息、交易和软件信息、交易指令执行方式等,并特别对高频交易者提出了更高的报告要求,包括交易策略类型、最高报撤单频率、单日最高报撤单笔数等。

此外,《规定》还要求期货交易所定期或不定期对程序化交易者报告的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高频交易者的相关报告信息。对于未按规定报告的,将按照业务规则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在高频交易方面,《规定》明确界定了高频交易的特征,并要求期货交易所对高频交易实行重点管理,密切监测监控高频交易行为变化,及时评估市场影响。同时,期货交易所可以建立报撤单收费、交易限额等制度,并适时调整相关标准,对高频交易手续费实施差异化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五家期货交易所已集体修订了期货结算管理办法和违规处理办法,明确“不得对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进行手续费减收”。这一举措旨在引导优化期货公司的收入结构,降低对高频交易手续费的依赖性。

实际上,对高频交易的监管早已开始。2024年4月,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明确提出要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的监管。此后,监管层持续加强程序化交易监测,推动高频交易降频降速。

在处罚措施方面,《规定》明确了对于违反规定从事程序化交易、影响期货交易所系统安全或正常交易秩序的处罚措施。对于构成操纵期货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对在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也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目前,针对期货高频交易已出现处罚案例。例如,中金所曾对上海维万公司及其相关账户采取限制开仓措施,并没收违规所得,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