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证监会为加强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起草了《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市场公平。

2024年1月17日,为深入贯彻执行《期货和衍生品法》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7号)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针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出台了新举措。证监会起草了《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旨在加强监管力度,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确保期货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从起草背景来看,程序化交易依据交易频率的不同,被细分为高频交易和中低频交易。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高频交易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崛起。为应对这一趋势,《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下达交易指令的程序化交易,需遵循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向期货交易场所报告,且不得干扰期货交易场所的系统安全或正常交易秩序。

证监会始终高度重视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工作,并已实施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建立程序化交易报备制度、实施申报收费制度、完善监测监控指标体系以及加强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等。在总结前期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证监会遵循“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原则,研究制定了《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聚焦于强化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目标,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实施全过程监管。具体内容包括:明确程序化交易的定义和总体要求;规定程序化交易报告的具体要求;加强系统接入管理;强化主机托管与席位管理;明确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规定监督管理的具体安排;以及明确对相关主体的适用规则。

证监会表示,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对《管理规定》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履行相关程序后正式发布实施,以期达到更好的监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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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