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2025年11月10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不锈钢卷材等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现行税率不变,征收为期5年反倾销税。此前泰国曾多次发起相关调查,此次复审结果将影响不锈钢市场走向及进出口格局。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2025年11月10日,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冷轧卷材、片材和带材(泰语: )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维持现行税率不变,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生产商/出口商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Ningbo Baoxin Stainless Steel)的反倾销税为8.5%、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33.32%,以下生产商/出口商不征税: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Tianjin Tisco & TPCO Stainless Steel)、广东太钢不锈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Guangdong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Processing &Distribution)、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Precision Strip)。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93200030、72193200040、72193300030、72193300040、72193400030、72193400040、72193500030、72193500040、72202010030、72202010040、72202090030、7220209004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不锈钢市场对此高度关注,此次复审结果将影响未来市场走向。

  2012年8月17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不锈钢卷材、片材和带材进行反倾销调查。2013年12月12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这一裁决为后续的贸易摩擦埋下伏笔。此次事件也引发了业内对于贸易保护主义的讨论。

  2018年12月6日,泰国对中国冷轧不锈钢卷材、片材和带材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2月3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9年12月4日起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8.50%-33.32%。2024年11月20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不锈钢卷材、片材和带材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间,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有效期不超过1年。此次复审结果,无疑将对不锈钢产业的进出口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