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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郑商所就丙烯期货和期权合约公开征求意见,预示我国产量最大的烯烃品种期货和期权即将面世。丙烯期货和期权的推出将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定价和风险管理工具,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化工期货家族再“添丁”——丙烯期货期权即将推出

  5月30日,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所)就丙烯期货和期权合约及相关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预示着我国产量最大的烯烃品种期货和期权即将面世。这一举措将为丙烯行业带来新的风险管理工具。

  丙烯作为关键的基础化工原料,上联原油、石脑油等多种原料,下联家电、汽车等多个应用领域,是石化与煤化工的交汇点。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市场,丙烯行业正经历产能结构性过剩及转型升级,风险管理需求迫切。丙烯期货和期权的推出,将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有效的定价和风险管理工具,提升我国化工行业定价权,推动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金能化学、东华能源等企业负责人均表示,丙烯期货将助力企业规避价格风险,锁定加工利润,增强国际竞争力。广发期货能化首席分析师张晓珍指出,丙烯期货和期权的上市将进一步丰富市场避险工具,便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更好地进行套保操作,满足产业链不同群体的需求,提高市场流动性。

  业内专家强调,期权作为更精细化的风险管理工具,将与期货同步上市,满足企业多样化风险管理需求,促进新品种平稳运行。根据征求意见稿,丙烯期货交易代码为PL,交易单位为2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4%,最低交易保证金5%,交割月份为1至12月。

  交割标准方面,基准交割品为符合国家标准的I型丙烯,替代交割品为水含量在一定范围内且其他指标符合要求的丙烯。持仓限额方面,一般月份为2000手,临近交割月份为500手,交割月份为50手。交割方式灵活,便利产业客户参与。

  郑商所表示,丙烯期货合约规则设计充分反映现货市场特征,便于产业客户参与,并将严格把控风险,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