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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虚列8000余万元黄金材料支出,违规享受税收优惠,少缴企业所得税1621.16万元,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3618.15万元。案件揭示了部分企业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避税的问题。


近日,一起涉及黄金的偷税案件在深圳市引发了广泛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通报,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在研发费用中虚列8000余万元黄金材料支出,违规享受税收优惠,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1621.16万元。最终,该公司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3618.15万元。

案件的起因是税务大数据系统的预警。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数据分析发现,金斯达公司的研发投入远超同行业水平,其中“研发费用——直接材料”科目列支黄金高达8000余万元,但公司既无对应成品产出记录,也未提供废料回收凭证。税务机关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30余个研发项目中均申报了高额黄金支出,而部分项目实际无需使用黄金。

面对税务机关的质疑,金斯达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声称黄金因提纯损耗“消失”,但这一说法被专业机构推翻。黄金作为化学性质稳定的贵金属,提纯损耗率极低。两家黄金提纯机构反馈显示,该公司累计投入160余万克金料,提纯后基本无损耗,仅支付了少量工费。

天眼查显示,深圳金斯达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生产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等产品。此前,该公司曾因欠税被深圳南山税务局公告,涉及金额逾2300万元。公司由王志良100%持股,并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此外,王志良关联的福建粤通应用材料、深圳金徽科技等企业也陷入经营困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等行为构成偷税。金斯达公司通过虚构黄金投入、伪造研发项目资料,将8000余万元支出混入研发费用以避税,其行为已构成偷税。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旨在鼓励科技创新,但部分企业却将其异化为避税工具。税务部门正加强监管,打击“假研发、真避税”行为。本案正是税务部门落实政策调整、打击偷税行为的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