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9月12日,证监会修订《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为《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明确扣分标准、优化加分标准,删除简化部分指标,推动期货公司合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此次修订体现监管思路转变,促进行业优胜劣汰。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被视为期货公司一年一度的“大考”,是期货公司监管的基础性制度,备受行业关注。作为期货行业的重要监管工具,分类评价制度对期货公司合规经营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9月12日,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了《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自2025年9月12日起施行。此次修改,将规则标题由《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进一步完善期货行业分类监管体系,明确扣分标准、优化加分标准,删除和简化部分评价指标,调整专项评价,压降专项评价指标,减轻行业负担,推动期货公司合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调整为“分类评价”
证监会自2009年8月发布了《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并于2011年、2019年、2022年进行了三次修订。分类评价制度实施以来,在促进期货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导向作用。近年来,随着市场形势和行业状况的发展变化,分类评价制度的一些不足逐渐显现。为更好发挥分类评价作用,证监会对《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进行修订,以适应期货市场新变化。
本次修订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目标导向。通过完善分类评价制度,更好反映期货公司合规风控能力,提高对期货公司监管效能,引导期货公司合规稳健经营。二是坚持协调统一。统一扣分指标的评价标准和扣分逻辑,统一市场竞争力等指标的加分逻辑。三是简化指标流程。删除和简化部分指标,优化评价流程,压降专项评价指标,减轻行业负担,提升监管效率。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修订,证监会将原有规定的名称由“分类监管”调整为“分类评价”,不仅是文字上的微调,更体现了监管思路的转变——从强调监管约束转向更加注重科学评价和正向引导。这一转变将促进期货行业优胜劣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修订五大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完善扣分标准。明确扣分依据。对期货公司扣分,原则上均需以生效的监管措施等法律文件为依据,按照措施扣分。完善监管措施类型和对应分值。详细梳理现有期货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包含的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类型,根据措施轻重程度,分门别类赋予不同的扣分分值。二是优化加分标准。完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指标,增加“产业客户日均持仓”指标,调整“机构客户日均持仓”指标,对评价期内期货公司服务产业客户、机构客户情况进行评价,突出对产业客户参与商品期货市场以及机构客户参与金融期货市场的支持。三是删除部分评价指标。删除“成本管理能力”“净资产收益率”两项指标,鼓励期货公司加大投入,规模化经营。四是调整专项评价。将“保险+期货”由服务实体经济评价移至专项评价,作为服务国家战略专项评价的一部分。五是调整特殊情形激励评价。对期货公司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风险处置等情形予以加分激励。
推动期货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此前证监会就《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规定》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基本认可。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意见,并相应修改完善《规定》,自2025年9月12日起施行。有业内人士表示,分类评价制度的完善不仅是监管工具的升级,更是推动期货行业优胜劣汰和差异化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科学评价,公司能够清晰认识自身短板,监管部门也能更加精准配置资源,有利于形成良性的行业生态。”有期货公司表示,《规定》的简化和优化切实减轻了企业在数据填报和日常合规方面的压力,使公司能够将更多精力集中于服务实体经济和业务创新。业内专家认为,此次修订不仅提升了监管科学性和精准度,也释放出引导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明确信号。未来,分类评价体系将助力期货行业服务国家战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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