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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自2025年10月9日起实施,规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加强全过程监管,保护交易者权益。

  中新社北京8月22日电 (记者陈康亮)为加强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监管,指导期货公司合规有序展业,保护期货交易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22日发布了《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该规定旨在规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行为。新规将自2025年10月9日起实施。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期货市场发展,期货公司营销行为逐渐向线上转移。期货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营销,提升了信息传递效率,拓宽了服务半径,但也存在个别期货公司在互联网营销过程中不当宣传、诱导开户等违法违规行为,损害了交易者权益和行业声誉。为规范期货营销,保护交易者权益,证监会研究起草了《暂行规定》,强化期货合规。

  《暂行规定》共十八条,全面加强对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的全过程监管。包括界定互联网营销活动范围、强化营销内容审核、明确营销制度与部门、加强营销人员与账号管理、加大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增强客户保护力度、明确互联网营销禁止性行为等。

  其中,《暂行规定》要求期货公司对营销内容进行统一审核管理,确保合法合规,不得发布、转载未经公司统一审核的营销内容,并对互联网营销活动全流程留痕,提升期货互联网营销规范性。

  《暂行规定》明确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营销内部管理制度,纳入合规管理体系;应当在总部设置或指定具体部门统一管理互联网营销活动。(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