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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行业“反内卷”新规出炉,聚焦“零手续费”“高返还”等过度竞争现象,通过多项举措划定竞争“红线”与转型“路径”,明确禁止七大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行业从“规模内卷”转向“价值竞争”。

  期货行业“反内卷”新规出炉。8月1日,中期协发布《期货公司经纪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则》)。

  《规则》全文共19条内容,聚焦期货行业“零手续费”“高返还”等同质化过度竞争现象,通过厘定禁止行为、规范手续费管理、强化自律监管等多项举措,为行业划定竞争“红线”与转型“路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将有效遏制“零佣金”“返佣承诺”等短视竞争行为,推动期货公司形成以客户服务为核心的竞争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规则》设置了过渡期安排,为期货公司提供了转型窗口。其一是《规则》自发布日至实施日预留1个月,期货公司需完成手续费内控制度建设等准备工作;其二是正式实施后设置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新增客户严格执行新规,存量客户积极整改。

明确划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红线”

  《规则》首次对期货经纪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界定,明确其涵盖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扰乱期货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期货公司和交易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明确手续费管理“五步走”流程

  《规则》明确了期货公司在制度管理、手续费定价、公示、收取和回访等方面的多个流程。具体来看,一是建章立制;二是科学定价;三是充分公示;四是严格履约执行;五是重点回访。部分期货公司过度压低手续费,导致其在交易系统稳定性、投研支持、客户服务等方面投入不足。本次《规则》明确手续费管理要求,将倒逼期货公司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

明令禁止七大行为

  《规则》还明确了期货经纪业务的七大禁止行为,如只宣传可能获得的收益,隐瞒或者片面揭示业务风险;采用虚假宣传的手段,欺骗和误导交易者等。新规禁止的上述行为均会严重破坏市场生态,损害交易者权益,本次《规则》明确“零容忍”监管,将遏制恶性价格战,重塑行业公平竞争环境。

引导行业从“规模内卷”到“价值竞争”

  据记者了解,一直以来,部分期货公司通过低于成本的手续费争揽客户,导致行业利润压缩、服务品质下降。本次《规则》出台正当其时,是期货行业“反内卷”的关键举措。《规则》通过明确禁止手续费恶性竞争、虚假宣传等行为,着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推动期货行业从“规模内卷”转向“价值竞争”。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