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财政部会计司针对企业标准仓单交易发布实施问答,明确其金融工具属性及会计处理路径,有助于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提升期货业务管理水平。

业内人士:有助于规范企业金融类业务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

随着期货市场发展,实体企业标准仓单交易活跃,但会计处理缺乏规范。近日,财政部会计司回应,为企业标准仓单交易提供明确会计处理路径。

细化仓单交易会计处理

定位金融工具属性

财政部会计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明确不同标准仓单合同性质,企业频繁买卖标准仓单以赚取差价、不提取实物的,应视同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计入投资收益;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应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标准仓单买卖目的不同,可能是“套期保值”或“金融投机”,明确二者界限对企业至关重要。

谈及二者界限认定,资深套期会计人士表示,两种仓单交易的实质区别在于是否涉及后续的实货物流,还需结合企业业务模式等判断。

有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企业频繁买卖标准仓单以赚取短期价差的情形并不少见,是否提取实物是会计处理争议的焦点。

本次财政部会计司回应的正是频繁买卖标准仓单以获取利润、不涉及实物提取的交易。新规明确将其视同金融工具,能够防止企业利用准则模糊空间调节利润,厘清了会计处理上的争议。

财政部会计司进一步明确了仓单交易涉及实货与不涉及实货的会计处理规定,有助于企业在实操中更好区分金融工具与非金融项目的区别,也将引导企业在仓单业务中注重实质运转。

引导企业规范交易

提升期货业务管理水平

受访人士表示,财政部会计司的最新回应对规范企业交易行为具有积极影响。会计处理要求的细化,能够遏制企业的投机套利和虚假贸易行为,引导企业专注于与实体经济相关的业务。

专家建议,在新的要求下,企业需更加重视仓单业务模式与本质,开展风险管理业务时,须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制定有效的策略。在会计处理环节,要着重考量以规避风险还是获取短期价差损益为目标,这是区分风险管理与投机交易的关键。

“我们认为,后续企业在开展仓单交易时,需精准锚定交易目的,将投机性交易与涉及实物交割的部分严格区分并独立核算,严格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专家提出,与此同时,企业应构建公允价值跟踪机制,及时准确获取仓单公允价值,以便在资产负债表日按规定进行重新计量,将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此外,专家提醒,企业需密切关注持有仓单目的的变化情况。当持有仓单目的由投机转为正常贸易模式时,需终止金融工具核算,将账面价值转入存货科目,并按存货准则处理,确保会计处理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业务实质。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会计司的最新要求对期货市场未来稳健发展也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开展标准仓单交易可以优化期货交割业务,促进期货市场功能更好发挥。财政部会计司最新回应是会计政策服务期货市场发展的有力配套举措,有助于规范企业金融类业务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有助于增强企业期货相关业务的管理水平,有助于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专家建议,后续期货行业应强化实物交割的市场宣传力度,尤其要聚焦仓单交割中的流转节点、相关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仓单系统的具体操作流程等细节,清晰、全面地呈现给市场参与者。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