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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深交所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等发出监管函,指出其在瑞达期货年报审计中存在收入审计、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及底稿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违反相关规定。

  2025年6月23日,深交所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林宏华、陈有桂、郑英梅发出监管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林宏华、陈有桂、郑英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深交所查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瑞达期货(SZ 002961,收盘价:16.5元)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对瑞达期货全资子公司相关年度贸易业务收入核算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审计底稿中未见比对发函收件地址和回函寄件地址等工作记录;底稿记录不完整、不准确,部分审计底稿对异常情形的审计说明记录不完善。容诚所及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