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提升行业合规与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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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提高监管效率,引导期货公司合规经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扣分标准,优化了加分标准,并简化了评价流程。
中国网财经6月17日讯 日前,证监会就《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表示,此次修订旨在有效实施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引导期货公司合规经营、专注主业、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此次征求意见稿共四十四条,重点针对近年来期货市场形势和期货行业状况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明确了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的扣分标准,优化了加分标准,简化了评价流程。
明确优化扣分标准,客观反映合规风险
证监会称,除与期货公司日常风控相关的特定情形(如风险监管指标不达标、保证金预警等)无需监管措施即可扣分外,原则上均需按照监管措施等扣分。扣分分值从0.5分至10分不等,及时反映公司风控合规状况。
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市场竞争力加分的最低合规分数线,调整为期货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重大风险的,对应市场竞争力指标不予加分。若期货公司因风险监管指标不达标被扣分,月均剩余净资本指标不予加分。对于期货公司和从业人员涉及同一违规事项的,不再重复扣分,择其重者扣分。
优化加分标准,引导提升竞争力
完善服务实体经济指标,《征求意见稿》将“机构客户日均持仓”调整为“产业客户日均持仓”,增加“中长期资金客户日均持仓”指标,突出对产业客户参与商品期货市场以及中长期资金客户参与金融期货市场的支持。
重塑市场竞争力加分体系,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的期货公司业务范围,《征求意见稿》将市场竞争力指标调整为三大类9项指标,全面评价期货公司各项业务。除净利润指标不变外,增加期货做市、衍生品交易业务等指标。
调整专项评价,《征求意见稿》将“保险+期货”作为服务国家战略专项评价的一部分,并写入党建与文化建设专项评价。
调整特殊情形激励评价,《征求意见稿》对期货公司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风险处置、持续合规无扣分、合并等情形予以加分激励。
分类评价方法与结果使用
据《征求意见稿》,期货公司分类评价采用计分制,基准分为100分,在基准分基础上进行相应扣分和加分,以确定期货公司的综合评价得分。每年开展1次。
分类结果将被用于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频率、新业务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期货交易者保障基金缴纳比例等多方面。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从长远看,有利于全面反映期货公司的综合实力,推动期货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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