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员工违规趋同交易被罚
AI导读:
近日,辽宁证监局处罚了一名期货公司投资经理助理,因其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累计趋同买入金额近4000万元,趋同交易盈利75.14万元。牛某认错态度较好,最终被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近日,辽宁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牛某为期货公司投资经理助理,因职务之便获取32只产品的未公开信息,并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趋同交易,累计趋同买入金额高达3920.83万元,趋同交易盈利75.14万元。牛某最终认错态度较好,并签署了《认错认罚具结书》。
趋同交易涉案金额巨大
牛某,1994年6月出生,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辽宁证监局对牛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告知了相关权利。牛某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牛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了32只资产管理产品的未公开信息。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牛某通过史某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趋同买入金额1875.1万元,趋同交易盈利28.5万元。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牛某又使用何某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趋同买入金额2045.73万元,趋同交易盈利46.64万元。累计趋同买入金额近4000万元。
认错态度良好,依法处罚
牛某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行为,态度较好,并签署了《认错认罚具结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对牛某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辽宁证监局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75.14万元,并处以75.14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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