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期协发布通知,对《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包括完善期货公司开展居间合作要求、加强居间人名下客户交易监测、强化全流程管理、加大自律管理力度及完善退出机制,以加强期货市场监管,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

5月9日,中期协发布通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国期货业协会对《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新《办法》经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修订主要围绕五大方面进行:一是完善期货公司开展居间合作的要求,明确禁止与已存在存续合作关系的居间人重复合作,并规定居间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成为其名下客户,机构客户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工作人员也不得成为所在机构的居间人。二是加强居间人名下客户交易和操作监测,将交易行为趋同、配资嫌疑等情形纳入期货公司日常监测范围。三是强化期货公司对居间人的全流程管理,包括居间人的职业培训及持续培训要求,以及期货公司对居间人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持续跟踪评估。四是加大对期货公司开展居间合作的自律管理力度,建立重点监测名单,并加强对名单中期货公司的督导和自律检查。五是完善居间人退出机制,以更好地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强化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主体责任。

此外,新《办法》还结合市场实践,对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制度内容、尽职调查、投诉纠纷处理、回访要求、居间报酬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