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旨在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意见提出构建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价格机制,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秩序规范。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题:牵动民生!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发布,深化价格改革

  新华社记者魏玉坤、张晓洁

  价格运行关系经济发展大局,牵动百姓民生福祉。近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并于4月2日正式对外公布,旨在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

  该意见的出台,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旨在通过价格信号引导企业提升供给质量,丰富消费业态,更好地扩大内需,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满足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

  近十年来,我国价格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97.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CPI年均涨幅稳定在1.6%左右。同时,政府定价制度也得以完善,为科学定价奠定了坚实基础。

  意见明确了价格改革的目标: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服务。

  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提出了“四个机制”和“一个基础”的重点任务,包括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并强化价格治理基础能力建设。

  其中,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规则,成为意见的一大亮点。这不仅有利于资源的高效配置,也释放出更好指引企业转型的价格信号。

  能源资源领域的价格市场化改革是此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意见明确,将分品种、有节奏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电网代理购电制度,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同时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

  公共服务价格机制的完善也是意见关注的重点。意见提出加强普惠性幼儿园收费管理,强化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对民办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确保民生福祉。

  面对市场失灵,政府必须积极有为,实施价格调控,推动价格向合理水平回归。意见提出,着眼产供储销全链条,健全促进市场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保障重要商品价格稳定。

  同时,意见还强调了市场价格监管的重要性,提出强化事前引导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线上线下、现货期货联动监管,确保市场秩序规范。

  “此次意见的发布,是我国价格治理体系的一次重要完善,也是提升价格治理水平的关键一步。”专家表示,要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确保价格治理机制的有效实施。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