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
AI导读:
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了《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及配套文件,并正式发布实施。规则要求经协会备案的场外衍生品业务需遵循本规则执行,并设置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满未完成整改的将采取相应纪律处分措施。
为落实《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相关要求,中国期货业协会(下称协会)为加强对衍生品业务的自律管理,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后,制定了《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揭示书(参考范本)》(下称“管理规则”)。该规则经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正式发布实施。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经协会备案的场外衍生品业务需遵循本规则执行。针对不符合本规则且无法立即整改完成的情况,协会特设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仍未完成整改的,协会将依据情况采取相应纪律处分措施。
此次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业务进入了一个新的规范发展阶段,有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和风险管理能力。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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