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2月7日,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发布数据显示,2月6日国内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4.67%。国家发改委表示,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累加或冲抵。新一轮调价窗口将于2月19日24时开启。

新华财经北京2月7日电(记者 XXX)据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2月7日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月6日国内一揽子原油的平均价格变化率显著下滑,达到了-4.67%,这一变化引发了市场对未来油价走势的密切关注。

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国国内汽油和柴油的价格调整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变化紧密挂钩,具体调整频率为每10个工作日一次,且调价生效时间设定为调价信息发布日的24时。若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的门槛,则价格将保持不变,并将未调整的金额累积至下一次调价时进行累加或冲抵。此外,在特定情况下,如遇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特殊情形,价格调整可能会被暂停、延迟,或调价幅度可能会被缩小。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月6日正式发布消息,明确指出按照当前实施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次汽油和柴油的价格将不作调整。未调整的金额将按照既定规则,纳入下一次调价时进行累加或冲抵处理。

展望未来,2月7日标志着新一轮计价周期的首个工作日已经开启,而下一个关键的调价窗口则定于2月19日24时。市场参与者正密切关注国际原油市场的动态,以期把握未来油价的可能走势及其对国内成品油价格的影响。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