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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自粘胶带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决定征收14.99%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四个月,案件涉及税号3919.9010和3919.9090。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最新消息,2025年1月31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第ADC66号案件的最新裁决公告。此次公告针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自粘胶带卷(Biaxially Oriented Polypropylene (BOPP) Self Adhesive Tapes–Jumbo Rolls)作出了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巴基斯坦方面初步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高达14.99%的临时反倾销税,该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将持续四个月的有效期。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反倾销措施特别排除了仅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品原料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自粘胶带卷,以及涉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和其他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同类胶带卷。

涉案产品的具体巴基斯坦税号分别为3919.9010和3919.9090,这意味着所有符合这些税号描述的进口产品,在未经豁免的情况下,均需承担上述临时反倾销税。此次初裁公告不仅明确了反倾销税的具体税率和生效时间,还详细列出了豁免情况,为相关企业和进口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回顾案件背景,2024年8月5日,巴基斯坦方面正式启动了针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自粘胶带卷的反倾销调查。该调查涵盖了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倾销调查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损害调查期。经过数月的调查和审议,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最终作出了此次初裁决定。

此次反倾销初裁结果对中国相关企业而言无疑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相关企业需要密切关注巴基斯坦方面的后续动态,积极准备应对可能的终裁结果。同时,也需加强与国际市场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应对反倾销等贸易壁垒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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