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修订交割管理办法,优化煤焦矿期货交割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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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布公告,修订《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及焦炭、焦煤、铁矿石期货业务细则,下调交割单位以适应市场需求,提升交割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晓菲)2024年1月24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正式发布公告,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以及焦炭、焦煤、铁矿石期货业务细则进行了重要修订。公告明确指出,自2604合约起,焦炭、焦煤和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交割单位将分别调整为100吨、60吨和5000吨。
据官方介绍,此次调整前,焦炭、焦煤和铁矿石期货的交割单位分别为1000吨、6000吨和10000吨,这些交割单位是各自交易单位的10倍、100倍和100倍。由于持有相关合约的企业在临近最后交易日时,需将净持仓调整为交割单位的整数倍,这给企业带来了不便,市场参与者因此呼吁下调交割单位。在此背景下,大商所经过深入的市场调研和全面论证,综合考虑交割安全管理与交割便利性等因素,最终决定对焦炭、焦煤和铁矿石期货的交割单位进行优化调整。其中,焦炭和焦煤期货的交割单位分别调整至100吨和60吨,与交易单位保持一致;铁矿石期货的交割单位则调整至5000吨,为交易单位的50倍。
自2026年4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大商所将依据修订后的交割单位办理标准仓单注册业务。这一调整旨在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的交割效率,降低企业的交割成本,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对于此次交割单位的下调,市场人士普遍表示认可。中阳县智旭选煤有限公司期货部负责人宋瑞平指出,调整后,持有焦炭、焦煤期货合约的企业将不再因“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进入交割”而面临罚款,这将有效减少企业参与交割月合约交易的顾虑,同时也便于企业根据自身的贸易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持仓和交割量,从而更好地满足风险管理和交割需求。
此外,随着近年来国内港口铁矿石单笔贸易规模的缩小趋势,每单5000吨至10000吨的贸易数量有所增加。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套保业务经理周骏鹏表示,铁矿石期货交割单位的下调既符合现货贸易的实际情况,也减轻了交易者在交割月对铁矿石期货持仓进行“凑整”的压力,为企业灵活调整临近交割的持仓和寻找交割货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此次大商所对焦炭、焦煤和铁矿石期货交割单位的调整,不仅是对市场需求的积极响应,更是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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