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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互联网营销活动定义,要求期货公司不得混同其他业务,涉及期货行情分析需遵守相关规定,旨在加强市场监管。

  证券时报网讯,中国证监会近期发布了关于《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通知。该规定明确指出,互联网营销活动特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对期货经纪业务进行商业性宣传和推广的活动。为规范市场,规定要求期货公司在开展互联网营销时,不得与其他业务活动混淆,确保信息的清晰与准确性。

  同时,对于涉及期货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期货公司需严格遵守期货交易咨询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专业性,维护市场的公平与透明。此举旨在加强期货市场的监管,提升互联网营销活动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