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修订结算与违规处理规则
AI导读:
中金所发布修订后的《结算细则》与《违规违约处理办法》,新增对高频交易者手续费减免限制及未规范使用减免手续费处罚措施,两项规则均自2025年1月7日起实施。
1月7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正式发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订版)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修订版),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两项规则均定于2025年1月7日起生效执行。
根据修订内容对比,《结算细则》在第四十四条中进行了关键性调整,新增规定明确指出“禁止对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实施手续费减免政策”,以强化市场公平性。
信息来源:中金所
详细解读修订内容,原《结算细则》第四十四条要求交易所依据当日成交合约标准向结算会员收取手续费,并保留调整手续费标准的权利。同时,原条款也允许交易所根据特定方案对会员手续费进行减免,并规定会员需合规使用减免的手续费。而此次修订则明确了对高频交易者的限制。
另一方面,《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亦经历修订,新增了对“未规范使用交易所减免手续费”的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旨在加强会员单位对交易所优惠政策合规使用的监管力度。原条款已规定对未分户存放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未实施客户保证金分账管理等违规行为采取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开仓、强行平仓、暂停或限制业务、调整或取消会员资格等纪律处分,并依据违规所得金额大小收取惩罚性违约金。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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