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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证监局公告,宏源期货员工章翔因提供风险测评答案及不符合从业条件的投资建议,违反《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处以警示函处罚,并告知其复议及诉讼途径。

财中社12月25日电湖北证监局于2024年12月25日正式公告,宏源期货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员工章翔因违反职业规范,被处以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据悉,章翔在职期间存在两大违规行为:一是擅自为客户提供风险测评答案,二是给出不符合其从业资格的投资建议,这些举动严重违背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及《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的明确规定。

湖北证监局明确指出,章翔的行为触犯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中的第十四条与第十五条,并依据该办法的第二十九条,决定对其采取警示函的处罚。若章翔对该处罚持有异议,可在决定书送达后的60天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但值得注意的是,复议及诉讼期间,警示函措施将持续执行,不受影响。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