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裁定:对美欧韩日泰进口苯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AI导读:
商务部裁定,若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欧韩日泰的进口苯酚对中国倾销可能继续,损害中国苯酚产业。据此,商务部建议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国务院决定自2025年8月29日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这无疑会对中国苯酚产业造成持续损害。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详尽的调查结果,郑重地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以保护国内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经过审慎考虑,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了重要决定,自2025年8月29日起,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苯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且实施期限明确为5年,这一举措彰显了我国维护产业安全的决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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